谭立波律师,1970年出生,湖南省炎陵县人,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,深圳市法学专家委员会专家。1990年至2000年先后从事公安侦查工作及法制办行政案件审批工作。2001年开始在深圳市申请专职律师执业,系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曾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深圳市宝安区第八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
执业20年来,一直专注于办理刑事案件,谙熟刑事业务的全部工作程序,精于刑事辩护。迄今已承办刑事案件600余宗,其中150余宗为本所刑事专业小组的经典案件,办理的刑事案件中获无罪释放、不予逮捕、不予起诉达80余人。以扎实的法律功底,严谨的办案作风,高效的办案成果,切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赢得了绝大多数委托人的信赖与好评。
2006年所承办的林某某持枪抢劫杀人案(可能判处死刑的判无罪),被《南方都市》、《宝安日报》、宝安广播电视台、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专题方式进行报道。2007年所承办的曹某某故意杀人案(可能判死刑的无罪释放)被《南方都市》等多家报社和凤凰卫视台、宝安电视台等电视台报道。另刘某某故意杀人案(可能判死刑的判无期徒刑)、胡某某诈骗案(退回检察机关不予起诉)、邹某某走私毒品案、王某某受贿案、陈某某组织、领导传销组织案、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、姚某某绑架案(改判为非法拘禁)、薛某某绑架案(改判为窝藏)、蔡某某聚众斗殴案(改判为故意伤害)、叶某某组织卖淫案(改判为协助卖淫)、朱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、冯某某组织、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等案件一一刊登于各类报纸和律师刊物,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。2008年入选法律出版社编著的《中国刑辩大律师》。
擅长:刑事辩护。